作者:上犹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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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8日,从白水法院了解到,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,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,推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,法院决定,对下列11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,责令下列失信被执行人在本公告发出后15日内到白水县人民法院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。






逾期仍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,本院采取以下惩戒措施:
1、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。
2、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、金融机构、征信机构予以通报。
3、将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强制设置为“失信彩铃”。
4、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。
5、将对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罪的失信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。
同时,也鼓励社会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下列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。
举报、联系电话:0913-6183933
(来源:白水法院)